深圳旧事网1月10日讯(记者 张玲)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月10日召开,审议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视条例》等三项法规的修正案。
记者从会上理解到,审计法律制度是国度根本法律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明白要求各地对以审计后果作为完工结算根据的条款停止清算,深圳市人大法工委会同预算工委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展开了自查和研讨。
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于1月10日提交了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视条例〉等三项法规修正案(草案)》审议后果的报告。报告中提到,经过梳理,有《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三项法规需求修正。
鉴于深圳市工程造价征询中介市场曾经比拟成熟,经市政府协调,三项法规修正后,将以列入市预选中介机构库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替代审计机关的结算审计,并制定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方法,同时要求审计部门加大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视抽查力度;
明白财政部门要增强财政领取的迷信审核把关,建立单位该当承当主体责任,实在增强合同管理;
市政府亦将研讨整合相关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人员,思索设置专门机构,担任选择社会中介机构和复核社会中介机构的结算审核意见等任务;
在此之前将设置过渡期,采取相关过渡处理方案,确保法规修正前后无缝衔接。
记者理解到,在完成全国人大的清算修正要求后,深圳市人大法工委将会同预算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审计局和市发改委等部门研讨相关法规其他内容的片面修订任务,并拟列入明年的立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