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拍!
明星夫妇开公司,请一票明星大腕站台,纳税金额超过12亿,成为当地纳税冠军,这样一家成功的企业,却被爆出涉嫌传销。
1、涉嫌传销被立案调查,人民日报:剜掉网络传销毒瘤
最近,林瑞阳(林吉荣)、张庭(张淑琴)夫妇创办的上海市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被爆涉嫌传销,有媒体求证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证实消息属实。
市场监管部门回应媒体时称,相关传销组织从2013年开始,涉案人员多、金额巨大,已进入到财务审计阶段。有关案件性质、责任认定静等调查结果。
有消息称,达尔威此次被财产保全冻结的资金有6亿元。
对此,“TST庭秘密”在12月29日凌晨回应“达尔威是合法经营的公司”,公司负责人演员张庭、林瑞阳夫妇则通过转发微博的形式力挺。
涉嫌传销的品牌名叫“TST庭秘密”,是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旗下品牌,创立于2013年,达尔威的股东除了林瑞阳、张庭夫妇外,徐峥的妻子陶虹还持有6.6%的股份。
官方APP显示,其主营产品有TST护肤品、大健康产品、进口红酒等。目前,TST拥有近1300万会员,覆盖消费者超过1亿人,TST创始人公司达3368家。
人民日报针对此事发表评论:“剜掉网络传销毒瘤。”“法治社会,容不下违法钻营的“秘密”;法律之伞,只保护守法本分的经营。相关机构与网络平台需要加强技术甄别,撕开包装马甲,治理各类线上、线下传销活动,重拳出击不能停,深挖细查见成效。”
2、开公司、拉人头、当董事长,多名代理讲述代理经历
曾加入TST4年、从代理商逐级做到“董事长”的孙琦(化名)讲述了其在TST做代理的经历。
2016年,孙琦经朋友介绍,加入TST。朋友告诉她,在TST赚钱特别多,一年能赚十几万、二十几万,而且不用投钱。朋友的解释是:“TST是明星老板,人家根本不差钱,光分享就行了。”
孙琦随后被拉入各种TST家族微信群。孙琦说,自己的上家有群,上家的上家有群,再往上还有群,华北大区也有群。公司还有精英群,大健康群,护肤群……
据她介绍,最开始时为了吸粉,微信群中会打出“花19块钱运费,拿价值300多元礼包”的旗号,拉人进群。群里还不断有励志案例分享:有人年赚五六百万,有大学老师辞职加入TST,没有文化的农村宝妈也能挣到钱……
做代理的第一步是发朋友圈,按照朋友教她的方法,每天复制微信里别人发的文案、图片,照着转发就行。
但朋友告诉她,发朋友圈只能赚点零售钱,要想赚更多的钱,得开卡,“开卡之后,别人买东西你就能挣钱。”
开卡是有条件的,先买2500元产品。孙琦介绍,TST公司将代理分为“蓝卡”和“红卡”。蓝卡代理是不具备开卡资格的人,红卡拉人有提成,才能挣钱。
诱惑是一步步升级的。升级成“红卡”后,孙琦开始不断拉人。但几个月之后,孙琦发现自己也没挣着钱,她好奇群里每天宣传的“买房买车,赚大钱”的人是如何挣到这么多钱的。
朋友告诉她,这得需要成为团队长,孙琦发展100个人,然后这100个人每个人发展10个人……这样儿子辈、孙子辈挣钱孙琦也能拿到返利。
不光这样,孙琦朋友劝她去成立公司,做董事长,成为“TST创始人”。“ 她跟我说,成为董事长,可以跟明星合影,跟老板合影,圈层都变了。”
成为董事长需要连着三个月,每月买10万元产品。孙琦在三个月的时间里,将信用卡、花呗、借呗等各个平台能贷出来的钱,都贷了一遍,凑钱完成要求。
第四个月,孙琦被允许“裂变”,成立了自己的“家族”,成为董事长,利用原本和朋友合开的公司,与TST公对公走账。
“董事长”团队每月需完成25万业绩,主要靠自己垫钱囤货
成为“董事长”后,家族团队是有业绩要求的,孙琦称,每个月团队业绩要达到25万以上,达不到,就拿不到高提成和返利。
很快,孙琦就意识到提成和返利不是那么好拿的。她解释称,代理都知道上级代理有返利,因此谁也不愿意原价买,上级代理只能将产品打折给到下一级,如果价格不够低,人家就去其他人那里买了,自己团队也完不成业绩。
为了完成业绩,她只能不断囤货。孙琦说,每个月压力都特别大,家里囤得到处都是货,跟老公吵架,孩子也顾不上管。
孙琦表示,公司虽然声称不允许囤货,但会通过搞活动的方式,刺激代理囤货。“搞活动的时候,在群里不断晒单、截图,说谁买了多少多少,再不买没了,为了低价拿到货,只能参加活动囤货。”
囤货的风险需要更多的人来承担。为此孙琦只能“玩命儿地”让下级代理囤货、裂变,“只有下级代理的业绩高,我才能挣钱。下级代理要想赚钱,只能不断拉人。”
同时,她按照朋友当初拉她入伙的模式,套路别人,“激发别人当董事长的梦想,囤货,卖货。”最终,她成功发展两个人成为董事长。
终于,孙琦账面上每个月能收到几万块钱。TST公司返给孙琦的钱,以服务费的名义通过对公账户打过来。孙琦解释说,这其实是她的“子子孙孙”购买产品的提成。
但她盘算完发现,自己仍然没有挣到钱。买来的货都打折低价卖出,相当于自己垫钱拿货,“100块钱买的东西,60块钱卖,返利的40块钱下个月发给我,就说是我挣的,但发的钱基本都是我自己垫的钱。”
孙琦意识到,自己被“一步一步套路”,2021年年初,囤的货甩得差不多之后,孙琦彻底决定不再做TST。而被孙琦发展的两名“董事长”,也因为挣不到钱退出。
孙琦说,这几年的经历总结起来就是,“只在朋友圈看到有人挣钱,反正自己和身边的人都没有挣到钱。”
跟孙琦有着同样经历的还有赵洋,2016年,赵洋在同学的介绍下做了“TST庭秘密”的代理。
“同学跟我说谁谁谁做了这个,一年能挣十几万、二十几万,我自己一个月才挣4000块钱,明明咱还比他们多上几年学,为啥咱不行呢?”
这名同学还告诉赵洋,只需要在朋友圈分享产品链接就能赚钱。刚做的时候,确实有人通过朋友圈来找赵洋买货,她把这个消息告诉那名同学后,对方怂恿她还能赚更多的钱。
办卡、自己创办公司,让更多人开卡,一起冲业绩,是在“TST庭秘密”赚钱的“奥秘”。“只有自己办公司、做董事长,裂变出来的子子孙孙(下线)才跟你有关系,他们买货的时候,你才能拿到提成。”赵洋说。
她加入TST的时候,能自己创办公司的前提是,发展100个人“开卡”,自己和直系代理的业绩连续三个月每月达到10万元。
为了冲业绩,赵洋没少囤货。她本以为当上“董事长”后就赚钱了,令她没想到的是,自己囤的货很难卖出去。
原因是,市场上的代理商都在打折销售,想要卖出去只能跟着低价销售。而TST的代理商是拿货越多,折扣越低,想要在卖的时候有价格优势,只能多从TST拿货。
为了鼓励像赵洋这样的代理商,TST还会许诺,业绩好的代理商可以和张庭夫妇合影、加微信。“后来我才知道,微信是加了,但微信后面根本不是他们本人,是助理。”赵洋说道。
赵洋做了四年TST代理,可到头来发现自己根本挣不到钱。跟她“竹篮打水一场空”不同,张庭夫妇却靠着TST赚得盆满钵满。
3、TST庭秘密是不是传销?微商与传销有什么区别?
仔细分析就会发现,TST的生意经和2019年爆雷的传销公司权健等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权健创始人束昱辉曾开着直升机回乡探亲、高价冠名足球队,处处彰显自己的财力。TST不仅靠众多明星站台“撑场子”,还一直对外宣传多少人靠TST代理“一夜暴富”。
其实,他们这样做的目的都是为了包装自己,吸引更多的人加入。“TST就是把原来权健们在线下的模式搬到了线上而已。”“李旭反传销诈骗团队”负责人李旭告诉媒体。
事实上,早在这次被举报前,TST就被多次怀疑涉嫌传销,却都予以否认。“TST庭秘密”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庭秘密是B2B2C模式”。
具体来说就是,公司一方面是直接把产品卖给消费者,另一方面则是通过代理商来销售,并强调“代理的所有收益都是以产品销售获得,所有模式均不存在拉人头获取收益,更没有涉嫌传销”。
官方平台上,TST把自己定义为微商。一定程度上,微商和传销模式,似乎很容易被混淆一谈。
李旭认为传销主要有三方面的特征:一是,“入门费”,即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或者以购买产品的形式交钱加入;二是“拉人头”,形成明显的上下线关系;三是“团队计酬”,即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形式通过拉人头的数量或业绩给予一定的奖励。
“如果没有多层次的激励机制,就没人去玩这个东西了,说白了都是想赚钱。”李旭补充道。在他看来,TST的经营模式几乎和传销的特征一模一样。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兼职律师印波认为:TST的商业模式和其接触的被定性为“传销”的模式有所不同,但似乎本质上无二。
印波称,TST的商业模式反复强调,你的奖金只与你发展的直接代理之奖金发生关系,和下线的下线没有勾稽关系。如此一来,看起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三级是无法形成的,只有两级。“想必是有高人支招。”
印波表示,TST一直在致力于规避传销罪的风险,还在合法合规纳税,“较很多传销企业高明很多”,但是其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依旧可以得到认定。
值得补充的是,在团队计酬式传销中,个人收益与团队业绩息息相关,这势必会激发团队负责人帮助下线销售员获得更好的销量和发展新人,帮助企业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很多网友好奇微商跟传销有什么区别?知乎网友“小吴”对此作出回答:
微商不等于传销,但某些微商运用传销的手段来卖产品,那就构成传销了。我们先来理清一下传销的定义。反传条例第七条规定了只要符合以下三点就构成传销。1,交入门费或以购买产品的名义变相交入门费以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交入门费)2,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并构筑层级关系。(拉人头)3,直接或间接以下线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和分红。(团队计酬)。因此,要求你买多少产品就可以加入某一级别代理的,并以层级差价层层计酬的微商就都是传销。而一对一,只卖产品不拉人头的就是合法的微商。
楼上有不少人说看有没产品来区分是否传销的,我只能说你如果不是来搅浑水的传销人员那就一定是见识不够。传销在中国最开始就是有产品的,只是产品是变相交费的道具而已,现在的北派传销依然是这一套,前不久逼死大学生的蝶贝蕾传销组织就是卖化妆品的,交2900买一套化妆品入会即可。所以是否有产品,产品是否合格正规,是否明星代言,是否在人民大会堂开会都不是区别传销的关键,关键就是看它的销售模式是否是拉人头发展下线来赚钱。最简单的区分是否正规微商,只要看他是否招代理。只要是代理制的微商都是传销!
印波表示,TST涉嫌传销做的非常隐蔽,主要表现在两点:
其一,没有设置门槛费。如果成为代理需要缴纳门槛费,那么就符合“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的标准,非常容易被辨认出其传销行为,但TST规避了。不过据报道,TST小金卡(银卡)早年曾要求代理商必须销售满300元,这一要求后来被取消。
其二,隐藏层级关系。通常来看,传销活动在组织形式方面的特征是:参加者人数众多且形成层级关系。具体要求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在三十人以上,层级在三级以上。
4、成本20元售价148元,站台的明星,会承担什么责任?
仅从产品来看,TST做的是暴利生意,曾经的代理商告诉媒体,TST产品基本为代工厂加工,她曾在网上搜索发现,其中一款TST面膜的代工厂成本价约为一盒20元,而售价高达148元。
低成本的产品伴随的往往是质量问题,早在2016年,就有用户投诉自己使用了TST后“烂脸”,此事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后,张庭夫妇只是回应称,产品合规。在消费者来说,烂脸当然是大事,但回看TST的发展历程,此事根本没有对品牌发展产生实质影响,借助层层代理的业务模式,TST风生水起。
这样有问题的产品,因为创始人是明星,帮忙站台的明星不是少数。在TST官微上,除了张庭本人,林志玲、蒋依依、罗志祥也曾为该品牌代言,徐峥还曾出任该品牌某产品线的形象大使;
而吴宗宪、李晨(主持人)、黄小琥、范逸臣、海泉等人曾公开参与TST举办的活动;
在短视频平台崛起后,张庭与林瑞阳经常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一些相对符合年轻人风格的视频,伴随着土味音乐,张庭和众多明星在镜头前跳起了网红跳舞,邀请的明星包括王琳、明道、汪东城、何晟铭、辰亦儒、李小璐等人。
陶虹、徐峥夫妇,曹格夫妇在帮助宣传的同时更近一步,还曾担任TST品牌的股东,在TST的多场活动中,以及张庭拍摄的短视频中,经常能够看到陶虹的身影。
在短视频平台崛起后,张庭与林瑞阳经常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一些相对符合年轻人风格的视频,伴随着土味音乐,张庭和众多明星在镜头前跳起了网红跳舞,邀请的明星包括王琳、明道、汪东城、何晟铭、辰亦儒、李小璐等人。
黄磊曾在微博中为TST做宣传时的一句“友情转发”或许或多或少道出了明星们为张庭品牌做宣传的原因,但品牌借助明星们的巨大影响力从而高调走红也是不争的事实。
为TST站台的明星,会不会负法律责任?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熊超律师告诉媒体,根据《广告法》规定及具体到本案中,林志玲、罗志祥等人必须要实际使用过该产品,否则就是虚假宣传,明星本人及公司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直接代言不同的是,为产品站台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即便说在很多消费者看来,TST品牌与张庭是深度绑定的,但如果在一些短视频中,张庭只是跟一些明星跳跳舞,互动,我们很难去定性该行为对产品销售起到了帮助作用。
“陶虹作为股东,身份相对特殊,不可能不去参与经营公司日常业务,也不可能不向这个公司的业务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所以陶虹本人存在违法的重大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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