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年迈的老人家竟委托自己的儿子状告自己的女儿,要求女儿归还买房37万,这让人听起来觉得不可思议。明明是和和美美的一家人,究竟因为什么,闹得如此不可开交?
接下来我们一起探寻这段不寻常的买房风波!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房价也以一定的速度快速上涨着,类似于上海,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房价也已经高达好几万一平。
所以买套房成为许多人奋斗一生的目标,但要是有人告诉,你可以不花一分钱就能买到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而且房子还在北京二环内!
你的第一反应或许是,这是在和我开玩笑吧?要知道在北京二环线,哪怕是二手房,房价都已经高达十万一平了!
但这件事确确实实发生了,真的有人以37万的价格,买下一套北京二环的两室一厅,而且这37万也没给!
那么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世上还真的有人会“傻”到这个地步吗?这件事最后的结果又是怎样的?
下面我们就来深入了解此次事件的全部过程,看看如何用37万在北京二环,买下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
先让我们把时间线拨回2008年,这一年第29届夏季奥林匹克奥运会正式在北京举行,来自世界各国的运动员齐聚北京鸟巢。
当全世界的目光都集中到奥运会的时候,家在北京东城区东黄城根北街40号院的陆老太却遇上了一件比较糟心的事。
陆老太全名叫陆秀英,当时已经八十岁高龄,老伴也早就过世了,老人家膝下有一子一女两个孩子。
大点的是姐姐名叫张志红,小点的是弟弟名叫张斌,姐弟二人已经成家立业多年了,就连他们的子女也都长大成人了。
平日里老太太就一个人住在老房子中,儿女两人隔三差五就会过来看望老人家一番,有时也会带上孙女或者外孙女一起过来。
也就在2008年的某天,女儿张志红再次来老房子看望老人,看见女儿来了,老人家心里也十分开心,连忙招呼让女儿进家休息。
张志红也是满脸笑意地搀扶着老人家一起来到客厅坐下,在坐下后,张志红便和陆老太太聊起了家常。
慢慢地两人聊着聊着,就聊到以后的生活,毕竟陆老太太今年也八十岁了,一个人生活也十分不方便。
所以张志红便对老人家说道,“妈,您都八十了,一个人生活肯定不方便,要不你就搬来跟我一起住,我来照顾你。”
听到女儿的话,老人家心里就更高兴了,根据老人家后来的说法,当时刚听到女儿张志红想给自己养老,别提心里多开心了。
但是老人家哪里知道,这一切都只不过是女儿张志红的一场阴谋罢了,而张志红之所以会提出这个建议,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看中老人的房了!
可是彼时的老人家心里十分信任自己的女儿,所以在听见女儿说要把自己接过去一起住的时候,当即就点头答应了下来。
看到老人家点头答应了,张志红也表现出十分欣喜的样子,再次开口说道,“既然您都搬来和我一起住了,那您就把这套房给卖了吧。”
一听女儿说要把自己的房子给卖了,老人家心里顿时就有了点疑惑,自己把房卖给谁啊?还有这房需要卖吗?
或许是看出老人家心中的迟疑,张志红接着说道,“妈,您就放心吧,您就把这套房子卖给我,我把钱再交到你的手上,你直接拿着钱来我家住,这不就行了嘛。”
听到女儿张志红说的这番话,老人家心里稍微思索了一下,认为这的确是一个不错的办法,而且把房子卖给女儿,自己也放心。
所以思索片刻后,陆老太太就点了点头,同意了女儿张志红的提议,而张志红一看老人家同意了,当即就表现得万分高兴,止不住的在老人家耳边说着好话。
而陆老太太也被女儿张志红的一片“孝心”所感动,觉得自己没有白养这个孩子,一时间母女二人相谈甚欢。
等到第二天,张志红再次来到老人家的家中,一进门就和老人家说道,要她把房产证给拿出来,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
老人家一听女儿要办理过户,当即也点点头,随后转身去了房里,把自己的房产证给拿了出来。
张志红看见母亲把房产证给拿出来了,就立刻上前一把接了过来,随后就对老人家说道,自己去去就回,让老人家先在家里等一会儿。
老人见状再度点点头,还嘱咐女儿张志红路上要注意安全,之后就看见女儿一人带着房产证走出了家门。
那么事情发展到这里,第一个问题便显现出来了,那就是当初张志红所说的是要购买老人家的房子,那钱呢?钱去哪了?
实际上即便是房子过户以后,张志红都没有把买房款付给老人家,在此期间,张志红一直都在敷衍拖延,不断地用花言巧语蒙骗老人。
陆老太太哪里能知道,自己这个女儿其实并不是要给自己养老,只是单纯地想把自己的房子给弄过去呢!
所以这笔卖房款陆老太太就一直都没有收到,每次和女儿提起此事,张志红总是推辞道,最近手头紧,暂时缓一缓,等自己有钱了就立刻把钱交给母亲。
起初老人家出于张志红是自己女儿的缘故,所以心里还是十分信任的,听到女儿经济上有困难,所以就没有再催促。
但是时间一长,都好几个月过去了,女儿所承诺的卖房款却迟迟没有交给自己,而且更为关键的一点就是,女儿并没有履行当初要接自己过去养老的承诺!
现在先让我们回顾一下卖房这件事的起因,是女儿张志红声称,陆秀英老人年龄大了,日常生活多有不便,于是便提出要接老人过去一起居住,给老人养老。
由此便引出老人卖房的事情,但是现在,不仅卖房款老人没有拿到一分钱,就连张志红当初所承诺的,要接老人过去一起住,也迟迟没有动静!
这下可把老人给急坏了,我房子都卖给你了,你怎么还不来接我啊?所以老人家再次催促了一番女儿张志红,询问她什么时候来接自己。
可是这一次,女儿却不答话了,全程都在敷衍,陆老太太当即就意识到,事情可能有一些不对劲,于是她连忙打电话给自己儿子张斌,让他尽快过来一趟,自己有事对他说。
儿子张斌在接到母亲的电话后,心里还十分疑惑,最近是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这么着急找自己?
所以张斌就连忙赶到了老人家的住处,看见儿子张斌来了,老人家心里也算是缓了口气,让儿子先进了家门。
一直等到张斌坐在沙发上开口询问老人,是不是有什么事要交代自己去办的?听到儿子询问,老人就再也按耐不住了,于是就把卖房给姐姐张志红的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儿子张斌。
张斌听完老人的话后,心里顿时就充满了疑惑以及愤懑,怎么这么大的事情都不和自己商量一下?
老人则回道,这是姐姐张志红不让说,怕让你工作分心,张斌一听这话,心里就更加生气了。
但是张斌也知道,现在生气也于事无补了,所以就开口询问道,这房子姐姐出多少钱买?
在这里我再来详细地说明一下老人家房子的具体状态,根据房产证上显示的信息,小区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
老人家所住的房子面积在五十平米左右,两室一厅,位于北京二环东城区东皇城根北街,妥妥的寸土寸金的地带。
按照现在的北京二环二手房的房价来计算,老人家的这套房子市场价值少说也在一千万的样子。
即使是在2008年,那至少也得值个七八百万,所以张斌就问母亲,姐姐买这房的时候,出价多少?
老人家听到儿子询问,当即就回答道,“你姐姐出价37万。”什么?37万?价格这么低?
张斌当时就被如此低价给惊到了,自家的老房子连五十万都不值吗?对此张斌当时就认定,母亲被姐姐张志红给骗了!
所以在安慰了母亲一番后,张斌立刻拿着房屋构建图去了相关的房产评估机构,想要弄清楚,自家房子在市场上到底值多少钱?
很快评估人员就对张斌说出了结果,老人家的房子虽然是上个世纪建的,但是老旧费用并不算多,关键是这房子的位置特别好,所以最终评估机构给出了一个86万的价格。
张斌听到这个价格后,心里就更生气了,好嘛,姐姐张志红给的还不到市场价的一半!于是张斌就怒气冲冲地回去了。
等到张斌和陆老太太说完评估机构给出的价格后,老人家心里也特别气恼,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来不及了,房子都已经过户了。
所以张斌再和母亲商讨一番后认为,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叫姐姐张志红把买房款,尽快交给母亲。
于是张斌就拨通了姐姐张志红的电话,但是让张斌没能想到的是,姐姐不仅直接拒绝了这个要求,还一把挂断了电话!
姐姐张志红的行为,让陆秀英,张斌母子两人都清楚地认识到,张志红这是想耍赖,不想给钱了。
可是顾及到彼此之间的亲情,弟弟张斌最终还是决定,主动去姐姐家一趟,让姐姐把钱尽快给母亲。
所以在有所决定后,张斌先是让母亲陆老太太在家中休息,心里也不要着急,自己去和姐姐亲自说。
老人家点点头同意了,看见老人同意了,张斌也立刻出发去姐姐家,但是让张斌再次没能想的是,姐姐张志红不仅再次当面拒绝了张斌所提出的要求,还把张斌给赶了出去。
张志红的一番行为,让张斌立刻意识到,自己所顾及的亲情,张志红心里或许根本就不在乎。
所以此时张斌的心里,即是伤心又有着十分的气愤,他转身就离开了姐姐家,再次回到母亲那边并和母亲说明了此事。
陆老太太听见儿子如此说道,自己也被女儿的行为彻底寒了心,所以母子两人在仔细商量一番后,最终决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2009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陆秀英委托自己的儿子张斌,起诉女儿张志红立刻归还买房款37万。
在法庭开庭审理的当天,张斌再次看见张志红,实在无法安耐心中怒火的他,再次指着张志红厉声说道。
“老人家都还活着呢!你就在那边图谋她的房产,你还是个人吗?”不过张斌的行为很快就被法官制止了,要求他在法庭上保持安静。
随后法院正式审理此案,被告张志红对于一应事实供认不讳,承认自己的确没有把37万买房款付给陆秀英老人。
所以根据这项事实,法庭最终宣判,让张志红限期归还买房款37万,随后退庭。
看着手上法院的判决书,陆老太太和儿子张斌心里都认为,这下可好了,法院都这么判了,张志红37万的买房款肯定要给了,所以母子两人就在静静地等着。
可是等啊等啊,一直到期限过去了,张志红的钱都没有打过来,这让陆老太太和张斌心里十分焦急,于是在征得老人的同意后,张斌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也受理了,可是就在执行过程中,张斌却被法院的工作人员告知,张志红名下没有一分钱的财产!
听到法院的工作人员这番话后,张斌都懵了,不过很快张斌就想着,没钱就没钱吧,老太太的房子不是还在她那里吗,直接执行那套房产就是了。
但是很显然张斌对于法院的话理解错了,工作人员所说的,名下没有一分钱的财产,其中就包括老太太的房子,因为那套房子户主并不是张志红!
听完工作人员的解释,张斌这下是真的懵了,房子的户主不是张志红?那是谁?是谁买了这套房?
于是张斌再次来到不动产管理办事处查询,这一次他也终于查到了,房子现在的户主叫汤莉。
那么这个汤莉是谁?根据张斌后来的说明我们才知道,汤莉就是张志红的女儿,也就是陆老太太的外孙女,张斌的外甥女!
早在张志红蒙骗老人把房子过了户后,张志红立刻就把房子又过户给了女儿汤莉!
所以直到现在张斌才算明白,这原来是张志红母女两人早就布局好的,在察觉到真相后,张斌心里极其生气。
于是在把真相通通告诉了母亲陆秀英以后,在取得了母亲的同意后,张斌再次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这一次他把外甥女汤莉也一并告了!
东城区人民法院再一次受理了此案,于2010年某天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张斌以及女儿张珊作为陆秀英老人的委托人出庭,而张志红母女则双双拒绝出庭,委托一个名叫田景峰的人全权处理此事。
在开庭当天,田景峰眼戴墨镜,头戴帽子,一边说着自己是青光眼,不能见光,一边又说着自己有头风不能摘帽,就这样直愣愣的杵在那里。
就连法官对此也没有办法,只得宣布正式开始审理,而一听到这句话,田景峰仿佛顿时就来了精神,开始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
田景峰说道,自己是接受汤莉的委托出庭的,所以是第三方,与此同时,田景峰还说道,委托人也就是汤莉,在购房之前并不知道张志红与刘秀英之间的纠纷。
而且此次购房手续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所以田景峰要求,法院保护第三方也就是汤莉的合法权益,承认这所房子归汤莉。
而之所以田景峰会这么说,主要是因为在法律规定中有一个“善意第三方”的说法。
意思就是,作为第三方,如果事先并不知情有关的法律纠纷,并且其中的购房手续等,完全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法律就应该保护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所以说张志红母女为了谋夺陆老太太的房产可以说是“机关算尽”,这一环接着一环,全都连了起来,丝毫没有漏洞。
而对此张斌则提出了不同意见,首先一个就是,你说汤莉买房手续完全合法,那么你就拿出证据来证明这点。
听到张斌的话,田景峰似乎早有准备,不仅把购房合同给拿了出来,还出具了契税,购房发票以及银行流水!
看着这一套的“组合拳”,张斌再次确认了这一切都是早有预谋的,所以张斌接着说道,你出具这一切算是什么?
要知道在市场买卖中,钱才是最重要的,汤莉买房的钱在哪?而且张志红卖给汤莉时,房子竟然只作价38万?你蒙谁呢?
所以张斌十分肯定的说道,这就是她们母女两人在私下转移财产!为的就是想要霸占老人的房子!
而且张斌也是汤莉的亲舅舅,外甥女什么情况他自然是知道的,按照外甥女买房的时间,那时她刚从国外留学回来参加工作还没几年,去哪掏出38万买房?
而且汤莉刚上班时,在北京租房都困难,一直在外婆陆老太家住着,没成想收留了个白眼狼。
对此田景峰则声称,钱已经通过银行转账全都给了张志红,听到这句话,张斌再次说道,可是张志红名下没有一分钱!
但是田景峰却不认可这番话,根据他的说法,是汤莉找朋友借了钱凑齐的房款,买卖的发票、契税也都有,房款的银行流水也都有!
手续齐全不能因为这房子成交价低就算无效合同啊,你情我愿的事,那房价非得高了才合理吗?
又是证据,又是狡辩死咬不知情,这位代理人还真是有备而来,局面一度陷入胶着,但最终还是张斌的女儿找到了对方漏洞。
这房子的第二场交易,是在欠着原告钱的基础上交易啊,你负有债务的基础上签的买卖合同,还以这么低的价格成交,那我们就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合同价格低于市场价可以要求撤销。
这一番发言,突然扭转了局势,汤莉的代言人也明显慌了,解释说着说着,就露出马脚。
“我方是女孩子,不愿看到家人因为钱而发生争端,所以她出钱买房,就是想让她母亲把钱交给姥姥,要不然她直接继承不就得了。”
这话说的,可就要细品了,你先前不是说汤莉不知情吗?怎么又要出钱息事宁人了呢?这完全是自相矛盾啊。
另外还提到继承房产,这不就暴露了母女俩的意图吗,就是想把房子占为己有啊。
场面突然明朗了,法院也宣判汤莉不符合“善意第三人”的条件,撤销了张志红和汤莉的买卖合同。
既然买卖不成立,房子又成了张志红的,那法院通过强制执行,终于让房子重回陆老太的名下。
机关算尽的张志红不仅没拿到房产,还要赔一大笔钱,因为案件的受理费需要她负担。而且就连她和陆老太的母女情分,她和弟弟张斌的姐弟情分,也因为一套房产彻底崩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