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职工发生工伤后,一定要先申请工伤认定。
我们法律规定,发生工伤后一个月,只能由单位申请认定,单位还要同时做好职工的及时救治和护理等工作。超过一个月的职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可以由家属提起,不需要单位盖章也可以。
那你就想工伤之后我们就可以申请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的报销、误工补助费、护理费等等。
另外,工伤好了之后,我们才可以申请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
我们在工伤治疗期间,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在这个期间,我们职工的工资待遇要保持不变的。这个工资待遇实际上是我们按照前12个月职工包括的加班费,奖金等,平均起来的一个数,而且是应发工资。
停工留薪期最长12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2个月。
治疗完毕,评定伤残等级后。然后我们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主要伤残待遇实际上有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其中,前三项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待遇,后两项是有个省级政府确定的待遇。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目前是有国家工伤基金承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有用人单位承担,不过这两项待遇需要离职后才能享受,到达退休年龄后就没了。
我们关于工伤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规定,就是我们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规定。
为了切实保护我们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能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但是职工确实因公负伤,我们社保就不能不管。
因此,职工家属可以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不过前提仍然是进行工伤认定后,确认是工伤的,才能先行支付。
支付标准是按照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标准一样,但是规定有单位承担的部分是不能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
工伤保险基金通过社保机构向用人单位索要相应的赔偿待遇,这样就避免了我们职工作为弱势群体来回奔波的麻烦,是一个非常人性化的规定,希望我们国家规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