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1日晚,许霆来到了广州一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前取款。
在取钱的过程中,他发现取款机可以“吐钱”后,便从取款机中取了17.5万元。
之后许霆就逃到了其他城市,直到一年多以后才被警方抓捕归案。
在一审判决中许霆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于这一结果,许霆十分不服,并提起了上诉。
那这个在我国法律界引发热议的许霆案究竟是怎么回事?许霆最终结局如何呢?
“逆袭”之梦
许霆本是一个扔在人堆里都不会引起大家注意的小伙。
周边的人说,许霆从小就非常的调皮、爱钱,小的时候也没少给家里人惹麻烦,读完高中之后就因没有考上大学,而步入社会。
由于他的学历不高,而且他也没有一技之长,可以傍身,所以他便只能在家乡,给别人打起了零工。
正巧,这个时候,周边一个朋友跟他说广州是个大城市,那里工作机会很多,遍地是黄金,就这样,他和朋友一起踏上了广州之路。
然而,到了广州之后,他才发现了自己的渺小。
在这里没有一技之长的许霆遭到了各大公司的拒绝,无可奈何之下只得在商场和物业中打起了零工。
就在他要放弃发财之梦的时候,一件意外发生了。
2006年4月21日晚上10点,他叫上了自己的好朋友一起去银行取钱,到银行之后,他却发现了一张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这个“馅饼”便是他眼前的取款机。
当天取钱之时,他原本是只想取一百的,可谁知他手一抖,多按了一个零,银行的取款机居然真的就给他吐了1000块钱出来。
看到这一幕,他惊呆了,要知道他卡里一共也就只有一百多元钱啊!
被财富冲昏了头脑的他,想也没想就开始疯狂地在银行取款机里取起了钱。
一直到好友来叫他,他才美滋滋地带着,兜里揣着的,不属于他的五万多块钱回去了。
许霆是个心里藏不住事的人,一到宿舍就被好友发现了他的不对劲。
他寻思着这事儿反正也瞒不住了,干脆叫着好友一起,又跑到了银行,趁取款机故障,再次取起了钱。
直到二人看见显示屏上出现的“该取款机已超出每日现金取款额限制”的字样之后,才无奈作罢,带着钱回去了。
两人一到宿舍,便把自己取来的钱掏了出来开始数。
看到许霆取得钱比自己多那么多,郭安山心里很不是滋味儿,于是他凑到许霆的身边,提议说,
“既然取款机出问题了,那我们为何不明天再去一次呢?反正周六周日银行是不上班的。”
得到许霆的同意之后,第二天天不亮,二人就再度回到了取款机前。
这一次,他们还专门拿了一个塑料袋去装钱,经过一通忙活,二人终于心满意足地带着钱回去了。
回到宿舍之后,两人谁也没理谁,就开始数起了钱。
最终许霆一共取了17.5万元,而郭安山则取了8000元。
得知自己的钱比朋友少那么多,郭安山又再次跑到银行取走了一万元。
贪欲上头酿祸端
当天上掉馅饼的喜悦之情逐渐褪去后,两人也慌张了起来。
虽然说是因为ATM取款机故障,他们才能得到这么多钱的,可是这钱毕竟不是他们的,到时候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将来二人也难逃其咎。
所以郭安山便提出了潜逃的想法,他跟许霆说,“要不然我们还是跑吧,到时候警察抓不住我们,这钱就不用我们出了。”
很快,两人一拍即合,分别以不同的理由向单位的主管请辞,离开了广州。
然而,令许霆万万也没有想到的事,就是这次分离,让原本是同伙的两人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
4月24日,银行的工作人员上班之后,立即就发现了此事的不对劲。
刚发现ATM取款机存在交易异常之后,银行迅速通知运营商一起来到了现场,打开了那家出现问题的取款机清点检查,然后他们便发现了许霆二人的违规操作。
好端端的取款机为何会出现这么大的漏洞呢?
在对取款机进行一番检查之后,工作人员发现,是因为运营商在升级取款机系统的时候,机器出现了故障。
由于这是银行自己工作失误导致的,所以他们便想着先联系一下盗走钱财的人,询问一下情况。
根据银行的开户信息,他们立即找到了许霆的工作单位,可没曾想,他们到地方的时候,许霆早就已经辞职回家了。
联系不到许霆后,2006年4月30日,广州市银行向警局报了案。
丢了这笔钱之后,银行焦急不已。
其实当时银行也意识到了,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有一大部分原因都在于他们没有维护好ATM取款机的正常运营。
所以报案之后,银行也对警察的工作及其配合。
要知道,当时距离案发已经有十天之久了,这十天许霆哪里都可以去?
而且2006年的时候监控还没有完全普及,人像对比技术也未得到运用,所以说,从茫茫人海中想找到一个人是非常不容易的。
这下子可把银行的工作人员给急坏了,因为如果警方无法把两位犯案人员带回来的话,他们的损失可是非常之巨大的。
就在警方大力追捕许霆和郭安山的时候,一直觉得良心不安的郭安山,自己主动来到了公安局自首。
他交代说,其实最开始取钱的时候,他就觉得这笔钱来得有点不太靠谱,所以他也没敢像许霆一样,取那么多钱。
如今,他只希望警方能够看在他自首的份上,从轻处罚。
考虑到在这起案件中,郭安山确实有投案自首的情节,而且他还主动将赃款全部退回了。
所以,最终法院只判处了他一年有期徒刑,并罚了他1000元罚金。
可是,发了大财的许霆却没有这样的思想觉悟了,拿到钱之后,他便直接买了一张去山西的火车票。
由于这钱来得不干净,他直接开始了最后的狂欢生涯。
最终警方在2007年5月22日,追踪到了他的行踪,并在宝鸡市火车站将他成功抓获了。
考虑到在这起案件中,许霆的主观恶意比较大,而且他还多次畏罪潜逃,所以最终法院判处了他无期徒刑,并剥夺了他的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了个人财产。
一起案件引热议
很快,关于许霆的一审判决便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不少专业人士指出说,许霆在这起案件中的行为,最多只构成民法中的不当得利,不应该被判这么重的刑。
当时辩控双方的主要争执点在于该案件罪名的定性上。
辩护人认为,ATM取款机故障是银行的错误,一开始,许霆是没有故意犯罪的主观动机的。
所以他的行为,只能算是构成民法中的不当得利,应判他侵占罪,而非盗窃罪。
可是公诉人却觉得,许霆在明知ATM取款机有问题的情况下,依旧多次提取银行的款项,而且还卷款逃,他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了。
最后,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犯下了盗窃罪,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对于这次审判结果不满的许霆再一次发起了上诉。
经一番商讨后,法院根据本案具体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判决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许霆的犯罪所得173826元,发还受害单位。
可对此,许霆依旧不服,再次提出了上诉,但这一次,他却被法院驳回了。
在许霆看来,自己拿了取款机上面的钱的行为,应该不算是盗窃罪。
因为他既没有毁坏ATM取款机,也没有拿别人的钱,可是对于自己这一错误行为犯的是什么罪,他却弄不清楚。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许霆表示,他之所以要一次又一次地向法庭申诉,其实不是为了自己的名誉。
他知道自己确实做错事了,而自己的案件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他也想用这样的方式加强人们对法律的意识,能够对此类事件提高警惕。
2013年5月13日,许霆又第三次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材料,要求他们对当年案件提起申诉重审。
其实,关于这起案件,人们最大的争执点就在于他的这一行为到底算不算是盗窃罪?
除了真正还原案件真相之外,这起案件的最大意义就在于,让人们发现了更加全面地认识了法律。
进入监狱之后,许霆就一直不停地在给家里人写信,他希望父亲和母亲能够帮自己凑一笔钱,还给银行。
同时,许霆也对记者说,他心里也感觉特别委屈,他在监狱中呆着的时候一直不停地给家里人写信,让他们退钱,可是家里面的人却始终不肯退。
他说他清楚地记得,当年自己坐牢的时候,母亲来看过自己一次。
她和自己说过,家里人卖了家中的两套房子,一共卖了有60多万,但他们却不愿意把钱还给银行。
在谈起父母为何不愿还钱的时候,许霆直言说,可能是因为父亲觉得还了钱就是认罪吧。
由于在监狱中,许霆的表现非常好,而且他还主动缴纳了两万元的罚金,所以最终,他也得到了提前出狱的机会。
2010年7月30日,许霆踏出监狱,接触到了外面异彩纷呈的世界。
出狱之后,许霆没再犹豫,坐上了回老家的车,他想好好弥补一下为自己操心了这么多年的父母。
因为这段经历,他的生活确实也受到很大的影响,刚回家之时,他还不愿意出门,一直到数月之后他才离开家庭,跑到外地,做起了种树、打药的园林种植工作。
好在他现在的心态已经不再像之前那么消极了,他说,无论如何,他都会把接下来的人生过好的。
而立之年后,他也经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一位温婉的女性,并和她步入婚姻殿堂,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孩子。
生活中他时常会安慰自己的妻子,说自己曾经历过这么大的苦难,都已经挺过来了,未来的事就不要再抱怨了,他现在只想一家人过得和和美美就好了。
和大多数家长一样,虽说许霆每日的工作十分辛苦,可对孩子,他却是极为大方的。
据记者调查,他不仅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将孩子送去了最好的学校,而且还给他报了游泳班和跆拳道等兴趣班。
在记者问到孩子的时候,他也直言说,他很担心自己曾经坐过牢的事情,会影响孩子的成长。
不过目前他还没有打算把这件事情告诉孩子,但如果有一天孩子知道了这件事情,他也会放下包袱和孩子好好聊一聊的。
事实也正如他所说的一样,这么多年了,他已经从这起案件中走出来了,可是人们对这起案件的讨论和警惕,却不应该停止。
都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人生在世,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诱惑,可在面对这些诱惑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坚守初心,如若不然,便会像许霆一样追悔莫及。